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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4.1-4 龙岩市住建局:开展全市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节选)
发布日期:2024-01-17 16:10:55   查阅次数:399次    字体: 正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龙岩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通报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岩市安委办〔2023〕72号)要求,龙岩市住建局1月9日印发通知(龙建安〔2024〕1号),决定开展全市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根据省住建厅《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安〔2023〕4号)、《关于加强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电〔2023〕29号)、《关于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加强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104号)、《关于开展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109号)以及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龙建安函〔2023〕14号)等系列文件要求,重点整治:
    (一)业主单位首要责任:业主单位应当将市政管网建设工程发包给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市政管网维护作业项目发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有市政管网维护和有限空间作业经验的企业。
    业主单位应与作业单位依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不得“只包不管、以包代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实行名录制和承诺制,应在合同中明确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名录(名录中人员应有相关作业经验且提供经过培训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合同中承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均从名录中派遣(如有更换,应经业主单位同意)。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及相应违约条款和罚金等(包括有限空间作业使用非名录人员的违约责任)。
    业主单位应建立承包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双台账”,并报所在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赴现场开展1次安全检查。
    (二)作业单位主体责任:作业单位应按规范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限空间(下井)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单、安全交底单、下井作业票“三联单”制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强化非常规作业时段安全管控,严防人员失管、违规下井。
    作业单位应按规范为一线作业人员配齐通风、检测、通讯、防护、救援等设备用品,所有设备用品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检查更新。作业人员下井时,应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装备,确保作业安全。作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全覆盖培训有限空间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等,应通过具体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三)行业监管责任:规模以上(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应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全面纳入监管(局工程科、市质监站,各县(市、区)住建局按职责分级分工负责);规模以下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应按照小散工程实施监管(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指导属地镇街落实);对已建成投用但未能及时移交的市政管网设施,督促业主排定移交计划,落实维护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局城建科、市项目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按职责分级分工负责)。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细化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按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与市政管网维护作业项目,分门别类建立辖区内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项目“双台账”,开展定期检查、层级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三、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市、县两级住建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明察暗访、执法检查、层级督导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制定本辖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辖区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严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反复发生。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完善井下、密闭空间安全作业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和日常培训演练力度。(二)加强安全监管。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建立辖区内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开展定期检查、层级督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从严处罚,未依法处罚的,按照《福建省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强化监管力量支撑,按照《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实施智能检测、自动预警,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促进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三)强化层级督导。市住建局将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适时对各县(市、区)住建局落实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定期总结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成效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主要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管理办法,构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于1月底、2月底分别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阶段性整治情况,3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住建局安办。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选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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