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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4.10-7 福建省住建厅:公布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名单
发布日期:2024-10-25 17:16:06   查阅次数:422次    字体: 正常
    按照《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24〕2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推荐,10月17日福建省住建厅印发通知(闽建筑〔2024〕38号),决定将古雷公共管廊续建项目(海腾码头至岱仔路)等46个项目,列为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将福建金华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并予以公布。
    通知指出,各试点牵头单位要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创建,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推动试点项目实行自有工人施工,培育一批稳定合作的分包单位和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分包单位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落实自有工人施工要求,着力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
    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结合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前往现场了解项目自有工人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向省厅建筑业处报送试点工作推行情况。
    省厅将定期开展调研和指导,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对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牵头单位和分包单位,向社会予以宣传推介。
    龙岩市的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月浮和院第一标段”项目列为试点项目。
    具体的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和试点分包企业名单,可上省住建厅网站查阅。
    分别见:附件:1.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名单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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