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24〕2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推荐,10月17日福建省住建厅印发通知(闽建筑〔2024〕38号),决定将古雷公共管廊续建项目(海腾码头至岱仔路)等46个项目,列为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将福建金华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并予以公布。
通知指出,各试点牵头单位要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创建,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推动试点项目实行自有工人施工,培育一批稳定合作的分包单位和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分包单位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落实自有工人施工要求,着力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
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结合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前往现场了解项目自有工人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向省厅建筑业处报送试点工作推行情况。
省厅将定期开展调研和指导,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对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牵头单位和分包单位,向社会予以宣传推介。
龙岩市的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月浮和院第一标段”项目列为试点项目。
具体的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和试点分包企业名单,可上省住建厅网站查阅。
分别见:附件:1.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名单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