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有序开展,福建省住建厅组织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10月15日印发通知(闽建筑〔2024〕36号),要求各地认真执行。
未采用“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可以参照本通知执行。
《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分别针对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标人、定标方案和中标候选人,列出了17条负面行为和文件依据,明确相应的规定,从而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的有序开展。
近年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方式,赋予招标人定标自主权,择优确定中标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定标方案不公开透明、定标要素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通过《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执行,将避免对不同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一步营造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