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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4.1-7 龙岩市住建设局: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18 16:07:55   查阅次数:333次    字体: 正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龙岩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市住建局1月2日印发通知(龙建设〔2024〕1号),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项目申报: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均通过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标识管理系统,网址:http://lsjz.jzjn.mohurd.gov.cn)进行申报。
    具体流程如下:(一)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局初审、备案后推荐至市住建局,再由市住建局推荐至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复核推荐至住建部;(二)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局初审、备案后推荐至市住建局,再由市住建局推荐至省住建厅,省住建厅组织认定并授予标识;(三)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局初审、备案后推荐至市住建局,再由市住建局组织认定并授予标识。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书和自评估报告;(二)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文件;(三)申报单位简介、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四)与标识认定相关的图纸、报告、计算书、图片、视频等技术文件;(五)每年上报主要绿色性能指标运行数据的承诺函。
    三、受理审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推荐属地申报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参照初审要点(附件1)进行审核,填写《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
    申报企业通过标识管理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对于申请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市住建局将分批集中组织专家审查,对审查中无法确定的项目技术内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并向社会公示、公告审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指导督促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对比。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标识管理系统。
    附件资料可上龙岩市住建局网站查阅、下载。(附件1: 绿色建筑标识初审要点.docx。 附件2: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推荐表.docx。)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转载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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