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行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有关要求,福建省住建厅5月25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启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01-12)”系列印章(详见 闽建办综函〔2023〕9号附件1、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电子证照加盖相应编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附件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系列印章一览表
印章名称 |
印章
编号 |
对应
地区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1 |
福州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2 |
厦门市(含自贸区厦门片区)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3 |
宁德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4 |
莆田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5 |
泉州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6 |
漳州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7 |
龙岩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8 |
三明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09 |
南平市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10 |
平潭实验区(含自贸区平潭片区)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11 |
自贸区福州片区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
12 |
福州新区 |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转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