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龙岩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龙岩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龙建建〔2023〕5号),4月18日印发至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试行)》包含附件3份,共六章二十一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总则、职责分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附则组成。附件2为施工现场风险源分级表(参考示例)。主要规定有:
本细则(试行)适用于龙岩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包括新开工和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在职责范围内识别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提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应当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建立教育培训、日常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协调管控施工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
施工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企业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监理责任,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工作制度。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节选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