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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3.3-6 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推荐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9 14:58:33   查阅次数:750次    字体: 正常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就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推荐申报,省住建厅3月13日印发通知(闽建科函〔2023〕15号),布置相关工作如下:
    一、新申报推荐工作 
    (一)新申报单位条件 :
    1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技术中心需成立满1年以上或取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和《评价标准》规定的要求,《评价标准》可在省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标准”中查阅下载。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
    1申报企业按《评价标准》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使用A4(210mm×297mm)型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含平潭,下同)初审。申报材料中的附录A《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材料》、附录B《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标准》表格,可在省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心”中查阅下载。 
    2设区市建设局组织初审,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2023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并报送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2023年度省住建厅分二批次集中受理各地推荐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9月30日。
    3、申报企业同步登陆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具体操作可查阅该平台系统中《操作手册》。 
  (三)评审核查 :省住建厅收到设区市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和核查,具体评审核查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事项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由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负责牵头,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具体工作由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技术创新分会协助办理。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耿  丽  电话:0591-8752082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2. 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技术创新分会 
  张  玉  电话:0591-8750715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9号B座203 
 
   附件:可上福建省住建厅网站查阅
    1、《2023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推荐汇总表》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整理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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