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月30日印发(闽建安〔2023〕1号),应认真贯彻执行。
《暂行办法》分总则、安全制度、作业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五章,有二十四条,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城镇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供排水、城市公园绿化管养项目,包括已竣工尚在质保检修期内或委托施工单位管养的项目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欠压、超压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遵循“企业主责、行业主管、预防为主、全面纳管”的原则,全面加强作业安全管控,本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暂行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业主单位(产权人)、建设单位以及承接有限空间作业业务的单位。
本暂行办法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常见有下列类型:
(一)清除、清理作业;
(二)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作业;
(三)涂装、防腐、防水、焊接等作业;
(四)巡查、检修等作业;
(五)测量、检测等作业。
《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可上福建省住建厅网站查阅。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节选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