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福建省住建厅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省住建厅办公室11月13日印发通知(闽建办筑函〔2022〕42号),决定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2年11月-12月中旬
二、受检地区和检查内容:
(一)受检地区:本次对6个设区市开展监督检查,分别为:泉州、南平、宁德、三明、龙岩、莆田。
(二)受检项目:每个受检设区市抽查4个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其中县(市、区)级监管项目不少于1个。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清单由受检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如实提供给检查组。受检项目采取随机抽取且实施下列差异化监管措施: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房建类信用分超过(含)95分或市政类信用分超过(含)90分的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无欠薪标杆项目,可免于检查。
2.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如有),原则上抽查至少1个项目。
(三)检查内容:1.建设单位是否违规收取保证金,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拖欠工程款行为,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2.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实施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是否存在劳务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是否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3.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市场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交互、实地检查模式。负责检查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选派2名有建筑市场监管经验的执法人员(优先选派全国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担任小组成员。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