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函》等相关规定,龙岩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龙岩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月26日发出通知(龙建建〔2022〕6号)。
《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七个部分组成。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可上龙岩市住建局网站学习并下载。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整理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