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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2.9-2 龙岩市住建局:开展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节选)
发布日期:2022-09-20 08:58:05   查阅次数:974次    字体: 正常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日龙岩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部署精神,决定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的基础上,自9月5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大检查专项行动”)(龙建安〔2022〕14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具体措施,聚焦自建房、燃气、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住建领域道路交通、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发展和安全,作最深入的研判、最坚决的化解;作最坏的打算、最充分的准备;作最精细的部署、最严格的问责,突出抓好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化解稳控,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实的问题导向,聚焦事故易发多发领域,严防死守,深入开展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房建市政施工方面
  重点督导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现场抽查在建受监项目危大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消防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人员培训流于形式、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等问题。检查县级住建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局工程科、建筑业科,市质监站、造价站,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
  (四)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督导城镇(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供排水、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在建工程等行业相关企业、作业单位是否落实“有限空间全部标识、危险作业全部审批、作业合同全部报备、作业人员全部培训、防护设备全部配齐”,检查县级住建部门是否按照负责的行业领域,建立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台账,是否开展定期检查。
  〔责任单位:局城建科、工程科,市公用中心、燃气站、质监站,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
  (六)高层建筑消防方面
  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住建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严查违规向高层建筑及其地下室供应瓶装液化气的行为;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责任单位:局消防化工科、城建科、工程科,市消防化工中心、质监站、燃气站、公用中心,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
  (七)除以上重点内容外,在建农房安全管理、防汛防台、危化品使用等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和住建领域各企业(项目)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工作实施方案,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力求取得实效。
  (二)立即排查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于9月20日前签订安全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督促企业(项目)等责任主体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层级督导。市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级监管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按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督导检查的通知》(龙建安函〔2022〕20号)工作安排,强化对县级行业领域的层级督导检查,并结合前阶段省、市督导发现的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地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下沉督导检查后,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形成“四个清单”(附件2)督办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报刊、网站、APP,发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一线员工参与隐患排查,重奖举报人,保护举报人信息,力争发现更多的隐患问题并进行曝光,提升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应于2022年9月10日前制定印发本辖区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抄送市住建局。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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