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省住建厅于2月10日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出台该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多年来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10%以上,为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但也存在发展的问题,建筑业“僧多粥少”问题日益突出,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仍时有发生。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不仅保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下,我省积极推行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发挥“制度+科技”作用,优化招投标制度,应用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发现线索,打击了一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招投标活动与信用评价挂钩,市场秩序向好的方向转变。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在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要求、对标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总结近年查处招投标违法案件经验的基础上,省厅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征集并吸收各方意见,于今年2月份出台本《通知》。针对福建省招投标市场现状,对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通过管理机制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对招投标管理机制做了哪些调整?
答:这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推行诚信承诺函制度;二是健全查处串通投标机制;三是调整施工项目评标办法。
本通知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问:请介绍下诚信承诺函制度适用于哪些招标项目?
答:诚信承诺函制度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除了施工项目外,还包括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现行各类招标项目。
问:推行诚信承诺函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在文件中提供标准化的诚信承诺函,非常详细地列举各方主体应当遵守的内容,需要各方主体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予以严格遵守。
采取上述做法是因为在近年招投标管理实务中发现,部分参与串通投标的市场主体把“对招投标相关规定不了解”作为借用他人的计算机制作、提交条投标文件等违规行为的抗辩理由,要求市场主体签署承诺函,有助于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也有助于查处串通投标案件。
问:哪些市场主体需要签署诚信承诺函?
答:这个机制对不同市场主体在招投标不同环节提出相应要求。其中,招标人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在监管平台报备招标条件材料时,上传诚信承诺函。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后需要签署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为了规范计价软件开发单位行为,则要求计价软件开发单位签署诚信承诺函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
问:《通知》在查处串通投标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在2018年印发实施《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基础上,此次结合各方意见,对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雷同情形进行延伸,将不同投标人用同一计算机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形也列入查处范围。二是明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程序,明确委托鉴定事项,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明确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雷同认定办法的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从施工扩展到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领域。四是严格施工投标报价管理,招标人不再提供含有清单组价信息的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组价,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也有利于遏制串通投标行为。五是强化计价软件开发单位管理,提出具体软件功能要求,防范计价软件开发单位为围串标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问:《通知》在施工评标办法方面,做了哪些政策调整?
答:一是适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赋予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权力,允许适当放宽招标人设置类似业绩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范围,保障大中型项目择优选择施工企业,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二是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为部令,要求存在危大工程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三是优化调整信用分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中的应用规则,对于招标控制价3000万以上的招标项目,第一轮入围评审的企业名单,从信用排名前50名抽取调整为前100名抽取,扩大信用评价成果的受益面。
问:《通知》出台后,省厅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组织修订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闽建筑〔2022〕3号文的相关事项嵌入范本中。防止不平衡报价的同时,简化投标报价清标要求,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修订合同条款,嵌入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内容,推动提升结算效率。规范拟派出的管理人员要求,全面使用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拟取消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二是修订《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以适应闽建筑〔2022〕3号文的政策调整变化。同时指导各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满足新政策实施后的工程招投标需要。三是增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的人员管理功能,由企业通过系统选取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并生成人员配备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对企业有哪些建议吗?
答:1、企业要求高度重视此次招投标政策调整,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闽建筑〔2022〕3号文的规定,不要触碰监管红线。新政策进一步升级串通投标的监管措施,串通投标或出借资质投标存在重大风险。2、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注重对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按照承诺函的要求自行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3、施工企业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所需的人才,尤其是熟悉造价管理的人员。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