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审改〔2021〕1号)及《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龙建审改〔202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试行)的通知》(龙建审[2021]35号)文件作进一步补充,5月12日市住建局印发通知(龙建审〔2022〕1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实施范围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仅针对大型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根据建设需要和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
大型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单体建筑面积20000㎡以上、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层数大于20层的住宅宿舍等大型工程项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适度放宽。
二、关于办理阶段
增加“桩基工程”办理阶段。参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提供用地手续,在建筑设计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在已完成基础部分施工图审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先行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关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在市级审批平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后,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补充登记该工程项目相关监管基础数据,确保工程项目纳入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以便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