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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1.6-7 省住建厅布置安全生产和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22 17:30:07   查阅次数:795次    字体: 正常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文,就当前我省正值汛期且已逐步进入台风、高温天气,为切实做好近期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布置相关工作(闽建电〔202120号)如下:  

一、严格高温作业安全要求,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

   二、严格塔吊防台风措施,台风期间影响区域严禁塔吊作业。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在建项目台风、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同时,为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定于624日在福州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闽建办建函〔20219号),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警示教育对象: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附件1)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

    二、警示教育内容:1、高处作业生产安全防控要点;2、模板支撑架、起重吊装、施工升降机、基坑等危大工程生产安全防控要点;3、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三、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624日上午08:30--12:00项目相关人员0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到。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5楼多媒体教室。

    四、有关要求:1.请各有关设区市建设局通知并督促有关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外来入闽企业也须通知到位),并佩戴口罩,配合现场体温监测等事项。2.有关人员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警示教育后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测试。 3.请各有关设区市建设局汇总参加警示教育人员名单,并将回执表(附件2)于622日前传真至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4.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整理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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