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工程保函示范文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同时废止。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包含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支付保函示范文本、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等8个文本。具体是:
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5.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6.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7.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