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分级标准。其中,满足以下六项失信行为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个人执业注册资格,受到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相关责任主体受到行政处罚的,或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3、发生转包、出借资质,或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5、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或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其他失信行为。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