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下统称“消防工程审验”)管辖层级,龙岩市住建局11月1日发文(龙建建【2020】15号),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工程审验管辖范围划分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不含新罗区、经开区)消防工程审验工作实施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住建局承担本辖区内消防工程审验工作。
龙岩中心城区(新罗区)范围内消防工程审验工作管辖层级划分如下:
1、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按照施工许可管理权限划分,分别由龙岩市住建局、新罗区住建局负责管辖。
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新罗区住建局负责管辖。
2、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的消防工程审验,沿用原消防救援机构管辖层级划分,依据装修规模大小分别由龙岩市住建局、新罗区住建局负责管辖,具体划分原则详见附件。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西陂、曹溪街道以及龙岩经开区东肖、红坊片区由龙岩市住建局负责管辖,新罗区其他乡镇(街道)及龙州工业园区由新罗区住建局负责管辖。
4、龙岩经开区高陂、坎市片区消防工程审验工作由永定区住建局负责管辖,龙岩经开区东肖、红坊片区消防工程审验工作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管辖层级规定由龙岩市住建局、新罗区住建局负责管辖。
5、龙岩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由市住建局指定相关单位管辖。
6、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由龙岩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新罗区范围内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审验权限划分表(见龙建建【2020】15号)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