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十一月廿二) 星期一 网站总访问3008367次,昨天15154次,今天7385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建协简讯2020.10-3 省住建厅发文: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
发布日期:2020-10-15 08:40:16   查阅次数:926次    字体: 正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2号令)有关规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9月24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闽建建〔2020〕4号):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限额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0年10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推动属地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乡镇、街道的日常巡查作用,确保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0年10日12日
主办单位: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技术支持:厦门中施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5-2018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闽ICP备15026731号-1
最佳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浏览器IE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