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厦门市建设局审核并征求市总工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建筑业企业符合《厦门市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免存储工资保证金条件,即:2020年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且近2年内所承接的建设项目无拖欠劳动者工资不良记录。
2020年8月19日厦门市建设局将名单以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通知附件。其中:总承包施工企业128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建筑业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建设局建筑业处书面反映,书面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