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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19.7-2 福建省二部门联合发文: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发布日期:2019-07-08 10:07:54   查阅次数:1186次    字体: 正常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9号)明确,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为做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2019年6月2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闽建科〔2019〕12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范围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是指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我省行政区域内立项、备案或核准的依法需要报送政府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交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政府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涵盖人防、消防等内容的“多审合一,一审多用”施工图审查,是施工图审查方式的重大改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扎实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二、切实保障施工图审查服务经费
  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经费纳入各级住建主管部门预算,由各级政府财政承担,作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管理。住建主管部门要合理测算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所需资金,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建议,经财政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等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主体,明确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内容、标准等采购需求,加强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监督合同执行和审查质量。原则上财政承担首轮施工图审查费用和因政策原因导致施工图修改需要重新进行审查的费用,建设单位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为规范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各级住建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综合考虑施工图审查的公益性质和审查成本等因素,明确本地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指导标准。
    三、建立良性竞争的施工图审查模式
  各地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制度,可以公开征集的方式择优确定若干施工图审查机构,形成以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的施工图审查供应商名录库。具体项目在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时,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审查机构;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应明确并规范审查机构的产生规则及依据。要建立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等因素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除单独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外,施工图送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择优确定项目承接的审查机构。
    四、进一步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又相互衔接,共同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改进施工图审查供给方式。要加快推进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进一步健全施工图审查监管机制,对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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