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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19.6-8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2019-06-25 09:25:34   查阅次数:1233次    字体: 正常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战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6月21日市住建局发文(龙建建[2019]25号)将有关工作精心布置,要求严格执行。
  一、整治对象
  龙岩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余县(市、区)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参照执行。
  二、整治措施
  按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场地100%洒水清扫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1.新报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实行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龙建建〔2017〕32号)要求,安装大门出入口摄像机和环境侦测预警联动设备实施远程监控。环境监测在线率不少于90%。当PM2.5≥75微克/立方米,PM10≥100微克/立方米的数值时,必须自动启动喷淋系统;在施工现场作业时间内,每小时开启不少于20分钟的喷淋系统,在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必须开启喷淋系统或者雾炮压尘、洒水压尘等抑尘措施。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围挡材料严禁使用彩钢板,并及时维护和保洁,围墙下面要整洁、硬化或绿化,不得堆放材料或垃圾。
  3.施工大门出入口应硬化处理,应设置洗车台、沉淀池、震荡槽、截污沟、冲洗设备及配备专职冲洗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并设栅栏。渣土车运输期间施工管理人员在洗车台处专门负责渣土车的信息登记、检查渣土车的装载和保洁情况并做好栅栏的管理,符合要求的渣土车由管理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后启动栅栏放行,防止渣土车超载、未覆盖、车身不洁净出场。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地面要按规定作硬化处理,积尘应及时清扫,对临时裸露、未固化的场地等易扬尘区域应进行洒水降尘。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现场开挖出的多余土方及时清运或采取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严禁土方长时间裸露。
  5.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现象。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要严密,破损或受污染的应及时更换。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设置垃圾中转站应为封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处置应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6.物料堆放区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要求分类,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牌。对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分类存放。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7.建筑工地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于工地需要现场搅拌砂浆的,应采取封闭式搅拌,并做好降尘防尘工作。
  8.规范施工污水排放。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厕所应设三级化粪池,洗车台、基坑污水应分别设置三级沉淀池;生活污水和洗车台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附近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应设置污水收集池,定期进行清运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基坑和地表雨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9.沥青铺路、道路喷涂作业要科学安排,严格控制施工时长,避免造成臭氧环境污染。
  三、组织实施
  1.各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参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龙岩中心城区新开工的项目必须按照整治标准落实各项措施,已开工的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达不到本通知要求的,责任主体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市质安站、新罗区住建局各司其职,对龙岩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受监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在“双随机”动态监管记分评价检查和日常监管活动中,加强对在建工地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给予动态监管记分;对存在重大扬尘问题或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责任单位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未经复查合格不得擅自复工;符合“黑名单”情形的,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列入全市“文明施工黑名单”。
    3.市住建局将建立全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统一信息平台,全面实施施工扬尘环境在线监测,并接入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同时,在今后各类督查检查活动中,加强在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督查,严查严处有关施工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申报创建省、市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在建工程因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被行政处罚的,市住建局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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