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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18.12-5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2018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8-12-24 15:44:09   查阅次数:1150次    字体: 正常
    据龙建筑【2018】35号文件,市住建局于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暨房地产项目专项检查,全市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0个和38个业绩补录项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从本次检查来看,建筑业企业日益重视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管理,建筑市场秩序总体向好的方面发展。但仍然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1.建设单位仍存在不规范行为。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行为:永定南门街东侧2号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二期)1#楼、永定区凤城消防大队消防站大楼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的单位不一致〔施工合同中违规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子(分)公司〕;武平万星城二期项目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租赁款均由建设单位支付,涉嫌违法发包行为。2.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仍不规范。部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请假手续不规范;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款直接支付给个人。3.部分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主要问题包括项目部维权告示制度、工资公示制度未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部未按规定落实实名记工考勤制度,考勤记录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工人工资支付表存在代签情形。新罗区紫金山梧桐郡、紫金山牡丹园、龙岩花漾江山(林隐天下)3号地块,长汀县汀州人家等项目落实劳务实名制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4.在建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缴交工资保证金、“无欠薪项目部”达标率完成较差。检查中发现,仅有4个在建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7个在建项目缴交工资保证金,创建的“无欠薪项目部”均未达标。5. 补录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部分企业无中生有,虚报工程业绩;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扩大建设规模和技术指标;缺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补录业绩的证明材料。
    截止11月1日,我市推送至福建省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业绩补录项目共794条。经此次核查,全市共存在业绩不实项目463条,只有331条补录的业绩属实。  
    二、处理意见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武平万星城二期项目涉嫌市场违法行为的,由武平县住建局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局。
    2.对强制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违规设立分(子)公司行为的,由永定区住建局立即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引此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为建筑企业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3.核查中发现11个项目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上报省厅统一撤销。各县(市、区)住建局应举一反三,严格按省厅要求组织重新核查,并将重新核查结果书面报送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依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措施,确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信用扣分,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处理意见或结果书面报送市局(有关工程项目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1)。
    2.做好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做好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工作,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的处罚等涉及企业的不良信息及时录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市局将适时对“零处罚”的县(市、区)住建局给予全市通报。
    3.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仔细摸排本辖区的每个在建项目,建立在建项目台账,及时跟踪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预警分类,针对欠薪隐患及问题,制定具体对策措施,同时进行每周动态更新,并将在建项目台帐(附件2)于12月21日前上报至市局,今后台账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二是要抓好工作落实,要督促施工企业积极做好工资保证金缴交、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12月底前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必须缴交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欠薪项目部”达标率达80%以上。三是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房地产项目,各县(市、区)住建局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工程款拨付;新罗区住建局负责汇总上报逾期未缴交保证金、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房地产项目,由市局结合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予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必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通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4.做好业绩补录核对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扎实开展业绩补录审核工作,认真核对,确保业绩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得对同一补录项目重复推送,防范并扼制项目业绩补录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在补录业绩信息存在的弄虚作假或重复补录等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并抄报省住建厅,对核查工作流于形式的主管部门及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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