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
●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危大工程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 应急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时间安排
● 7月:部署动员阶段
● 8月至9月:集中整治阶段
● 9月至10月:实地督察阶段
三、工作要求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 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