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中共龙岩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0号的精神,市里计划在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的“龙工大厦”,设立建筑企业回乡发展的总部机构,现就企业需求进行申报。
一、可入驻的企业条件:
已获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龙岩市(含县市、区)注册设立的施工企业。
二、入驻优惠条件:
1、拟采取租赁办公场所的:按市场同期租金价格的30%收费;
2、拟采取购置办公物业的:按大厦建设期核算的成本价销售;
3、具体的租赁或销售价格,待企业需求汇总后,统一制定发布。
三、报名时限:2017年4月19日前,将企业需求或疑问向龙岩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申报。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