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营改增”自2016年5月开始执行以来,已近10个月,在执行过程中,企业遇到了一些凝点和困难,为更好地做好纳税申报工作,我协会拟与东方会计公司举办一期“营改增”培训工作,望各企业涌跃报名参加,培训内容如下:
一、 培训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2016.5.1起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业内企业执行10个月以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提高经济效益等情形。
如今,向税务申报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间将到,在汇算清缴中,为本建筑行业及时、准确申报,本次培训班专门讲述增值税及其他法规,如《老项目的划分,增值税怎样选择计税方法》;建筑业《混合销售计税方法》;《进项税抵扣有无建立台账,你正确抵扣了吗?》;《异地缴税,财务是否正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0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等。借此现场进行互动,咨询释疑,探讨税收优惠政策,力求建筑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
运用纳税筹划管理模式,贯穿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收益的管理新方法。
介绍日常经营中遇到一些纳税案例的技巧处理,促进和提升企业会计水平。
二、 师资:
1.龙岩市国家税务局原稽查局长童其兴同志
2.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汤颖芳科长
3.福建省龙岩财经学校原副校长陈露萍
三、培训目的及要求:着实为建筑业企业服务,提高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素质,以及法规水准。
四、 培训对象
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科长及有设置税务会计岗位的税收会计两人,由于本次培训相当重要,参训人数较多,考虑分两期举办,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3月3日前发至市建协邮箱(
ly2662799@163.com)。
五、培训时间:初步2017年3月11日12日和2017年3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收费:400元∕人
七、 注意事项
1.培训费由东方会计公司负责收取
2.报到时发给入场券(听课证)凭证入场
3.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自行安排,入住者在报到处登记优惠入住
4.参训会计人员需带从业资格证,交由会计公司代办后续教育年检事宜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17年2月17日
培训人员报名表